禁止POS机网上销售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对全部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核对其受理终端的使用地点。对于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
虽然暂未发现支付清算协会会员有网销POS机的情况,但有些商户仍在利用电商平台、交友平台等方式售卖POS机,网销POS机的现象依然存在。买家只需变换搜索的关键字,即可在网络平台上找到POS机的销售页面。在电商的销售页面上,商家明确表示,该商品有官方认证,保证正品;若不愿走网络,可以通过货到付款等方式完成交易。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组织银行、支付机构详细记录特约商户基本信息、启动和终止服务情况、合规风险状况等。对同一特约商户或者同一个人控制的特约商户反复更换服务机构等异常状况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审慎为其提供服务。
同时,建立健全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机制,将因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被银行和支付机构终止服务的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公安机关认定为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赃款提供便利的特约商户及相关个人、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等,列入黑名单管理。
网上买卖POS机确实有着便捷的网购优势,但第三方电商平台卖家鱼龙混杂,店家资质以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难辨真假,存在一定风险。
其次,用户在网上购入POS机,经常会面临利益陷阱,遇到刷卡不到账的情况或者购买到被改装的机具,如侧录机,通过盗取持卡人信息、制作成克隆卡,进行非法套现、提现等,遭遇金融诈骗的案件。
最后,店家在售卖POS机具时,存在无法确保商户是否为依法设立、经营业务合法合规、未被不法分子利用。因此,相对于网络购买POS机渠道,通过银行、第三方支付正规机构申请办理POS机手续比网上办理繁琐,审核更加严格,但这样是最为安全的办理方式。
2014年7月,洪先生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购买一台POS机,但银行办理的POS机交易费用较高,于是他就通过百度查找有没有费用便宜一点的商家能办理POS机业务。
洪先生通过电话、QQ联系上了一名叫张建树的男子,张建树代办的POS机不仅价格低廉,还能即装即用,于是洪先生就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并提供了妻子的身份信息和农行储蓄卡号来绑定这台POS机。几天后,洪先生收到了寄来的POS机。出于安全考虑,洪先生先刷了几笔小额款项,钱款均及时到帐,于是洪先生开始放心使用。
2014年10月24日,洪先生的客户在这台POS机上刷卡,归还洪先生2万元人民币,按照以往的规律,钱款是第二天到账的。但是四天过去了,这2万元迟迟未入账,洪先生赶紧打电话给张建树询问情况。
张建树告诉他,因为银联怀疑是信用卡套现,已经把卡封掉了,想要解封必须用储蓄卡在POS机上再刷3次,而且每笔金额都要大于2万元。当天下午,洪先生就用储蓄卡分三笔刷了6万多元,但这次的钱款依旧未能到账。
洪先生再次致电张建树,对方回复不能使用同一张储蓄卡,要再用另外一张储蓄卡刷卡2万元。听到这里,洪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立即报案。经侦查,所谓的张建树其实是假身份,洪先生的受骗是由诈骗窝点设在福建泉州的陈某等5人所为。他们事先在网上购买了手机卡、身份证和银行卡,然后再广发代办POS机的信息。在与受害人谈好办理POS机后,便找到淘宝网上的卖家购买POS机,用他们网上购买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来绑定这台POS机,受害人如果使用这样的POS机刷卡,汇出的钱款实际上都到了陈某等人的银行卡上。
陈某等人还对刷卡情况进行监控,前期受害人刷卡的小额钱款,都汇还到受害人的账户,当刷卡的金额较大时,就不再汇钱给受害人。这种先取信于受害人再实施诈骗的手段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他们先后以这种手段成功诈骗了五六名受害人,诈骗金额达16万元。目前,陈某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太仓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办理POS机,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最好通过银行申请安装使用。不要图便宜和方便在网上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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